2023中国西部国际冷链物流与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三届西部冷链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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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40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主要对127个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进行补贴。

该项目的申报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以实施主体自筹建设为主,中央财政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2020年1月1日后能够完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项目建设的主体均可申报。有符合条件和建设需求的,请抓紧联系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4日。